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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23日電)和進今天公告總經理龔俊仁及副董事長陳盈全因觸犯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一項第一款內線交易罪,台灣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分別判有期徒刑3年3個月及3年2個月。
和進表示,本判決屬第一審判決,當事人收受判決書後,得依法上訴。由於本係屬總經理與副董事長個人行為,與和進營運無關,對財務及業務並無任何影響。
判決指出,龔、陳2013年9月取得和進電子公司經營權,得知公司將以3億1200萬元出售新北五股區一筆土地,兩人認為售價高於市場價格,處分該筆土地將使和進由虧轉盈,對於和進股價、營收損益都有重大影響。
龔、陳兩人不但向金主借款買進自家股票,並於公司重大訊息公布前,將此利多消息事先透露給湯姓友人,雙方協議平分不法獲利,未料股價不漲反跌。(編輯:楊凱翔)10704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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